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接到请求后,积极采取措施,在严格按照办案程序要求的情况下,尽量加快办案速度。“我们紧急成立了相关领域的专家智囊团,实地现场调研,在完成取证、现场笔录、侵权鉴定的基础上,查明省外生产类似产品厂家已多达8家,这些产品在通辽多地进行公开销售。”内蒙古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了尽快给出合理的解决办法,依法保护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根据不同的被请求人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解决办法,积极化解了多方矛盾。已结案的专利纠纷中,有6件主动撤销专利纠纷请求,有2件达成和解协议,有10件下达了行政裁决书。
优质智囊团 精耕“责任田”
经过2个月的处理,吕占全的“旱田作物锄草机”和“旱田变距锄草机”专利侵权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我非常感谢知识产权局的工作人员,帮我讨回‘公道’,并且责令他们停止继续销售这款农用机具,有了这个行政裁决书,我就能去找厂家讨说法了。”胜券在握的吕占全向记者介绍了他的下一步打算。
“及时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促进科技创新的基础和保障,对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发挥着重要作用。”4月份以来,涉嫌侵权产品在通辽市场频频出现,这些产品采用劣质部件,大幅降低了生产成本和产品质量,扰乱了市场秩序,给吕占全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同时也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面对多起专利纠纷的案件,通常采用全面覆盖原则比对涉案专利权利要求内容,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权评价报告、特邀第三方专家对涉案产品专利侵权判定意见、口审双方的答辩意见综合研判,最终得出涉案产品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内的结论,并下达行政裁决书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
成都众恒智合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内蒙古分所负责人赵健淳表示,专利群体侵权案件涉及侵权主体多、分布广、危害性大等特点,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阻碍了技术创新,给专利权人造成了经济损失,也给专利权人维权带来了很大困难。通辽市知识产权局立案后,积极发挥行政执法的优势,充分运用协作执法机制,大大降低了请求人维权成本,能够有效打击专利侵权行为。
科技创新成果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各个环节,已成为我国专利制度有效正常运转的重要支撑。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保护处张海伟告诉记者,“第三方专家团的指导意见详细而且具体,直指“病灶”,切实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今后要将这种创新服务平台资源充分利用好,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开发应用水平。”
下一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加强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专利、商标侵权判定专家库,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在化解专利侵权纠纷中的“分流阀”作用,大大降低请求人维权成本,有效地打击专利、商标侵权行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打假“持久战” 行业“领跑者”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科技发展水平的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受到关注,同时权利人的维权意识日渐增强,也使得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持续快速上升。
近日,巴彦淖尔市知识产权局接到广州维奥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投诉举报,控诉五原县创新汽保工具经营者吕建星销售由北壳润滑油(北京)有限公司生产的润滑油涉嫌销售侵犯“壳牌”文字及图形商标润滑油。
由于此案涉及著作权、专利权及商标权,巴彦淖尔市知识产权局限于专业知识难以做出判断,向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发出该案件涉及法律问题定性的请示。
“本案难点是外观设计专利权、作品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冲突。”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负责人介绍,此案引起知识产权局的高度重视,当即组织 多位知识产权资深专家组成专家组,现场对巴彦淖尔市知识产权局提交来的《吕建星涉嫌销售侵犯“壳牌”文字及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润滑油案件定性问题》做了侵权判定。
通过深入研讨,专家组一致认为当事人以外观设计专利权、作品著作权抗辩他人注册商标,但注册商标的申请日先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日,同时先于有证据证明的该著作权作品创作完成日。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第三条、第七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五原县创新汽保工具经营者吕建星销售由北壳润滑油 (北京)有限公司生产的润滑油,在显著位置标识了实质性相似壳牌的商标,与壳牌品牌国际股份公司的商标无论从构成、表现手法、外观都极为相似,构成实质性相似,属于近似商标,最终判定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内蒙古夏禾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桂桃表示,由于基层知识产权局缺乏商标专业人才和知识了解,导致在商标执法时难以实现“同案同判”。此次组织专家判定,为基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了科学、完整、规范的指引,为今后办理商标侵权案件指明方向和道路,提高基层执法水平的同时,对依法办理商标侵权案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把脉企业现状,布局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作为一项软实力,正成为助力内蒙古经济发展的‘硬核’力量。近年来,通过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各方面工作,内蒙古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成绩单。”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负责人表示, 今年截止9月,内蒙古办结专利侵权案件27件,假冒专利案件26件,商标侵权案件126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未来,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将持续完善相关工作体系,探索更多行之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新路径,为科技兴蒙,实现内蒙古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内蒙古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