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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牌”铅笔商标侵权案件调解

    发布时间:2021-01-05 浏览次数:1952次 字号: 【大】【中】【小】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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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经济调解中心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调解中国第一铅笔有限公司与呼和浩特市内47家经销商违法销售“中华牌”铅笔商标侵权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20年9月,申请人中国第一铅笔有限公司到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蒙古经济调解中心诉调对接工作室申请调解与被申请人呼和浩特市内47家经销商之间的商标侵权纠纷。申请人称: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是第19710号图案注册商标的所有人。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将该注册商标许可给申请人使用,申请人依法可以主张该注册商标权利。“中华牌”铅笔具有近百年的生产历史,2011年2月公司被国家商务部授予“中华老字号”企业称号。“中华牌”铅笔自1994年以来连续被命名为上海著名商标,在全国文具用品市场上具有巨大的影响力。要求被申请人停止销售侵犯第19710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及20000元商标侵权赔偿等费用。

    47家被申请人均称:对销售假冒“中华牌”铅笔并不知情。多数经销商都在当地市场批发进行零售的,并没有自己制假,更不知销售的是假冒商品。

    调解过程

    内蒙古经济调解中心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夏禾知识产权)3名调解员,对案件进行了梳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以此为突破口,约见当事人,进行网上调解工作。部分经销商能够提供供货商信息,说明进货渠道。最终成功调解六件,双方当事人分别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员申明调解协议的法律效益,告知当事人一定要严格履行调解协议书,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调解成功的,进入诉讼程序。

    要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调解员必须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专业技术水平较高的案件还需要请专业的知识产权方面人才做指导,最终,才能有效地化解纠纷。内蒙古夏禾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内蒙古自治区首家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在本次商标侵权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内蒙古经济调解中心持续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双方联合印发《关于设立调解室参与多元解纷工作的实施意见》。于2020年10月15日,内蒙古经济调解中心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安排部署新时代全自治区诉调对接工作任务和措施。

    2020年6月10日 内蒙古自治区首家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挂牌成立

     作者:王丽珍
                                                  审核:王桂桃
                                            来源:夏禾知识产权